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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6年度公积金结息工作完成

时间:2016-08-01

-盐阜大众报讯  7月22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已全面完成,1.08万个缴存单位的60.7万名缴存职工共获结息金额1.56亿元,比上年度增加0.25亿元,同比增长19.08%。由于自今年2月21日后,结息按照新的计息方式计算,缴存职工的人均结息在上年237元的基础上增加了21元,达258元,同比增长8.86%。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区间为上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今年2月21日,住建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将原来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照活期利率0.35%和上年结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统一调整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1.5%执行。“这也就意味着,虽然结息期间央行三次下调存款利率,可是依据这项新政策结息,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账户利息仍会大幅增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处处长袁平说。

至于缴存职工的账户利息会增加多少,袁平给记者举了一个事例:市民王某上年结转住房公积金余额为20000元,每月10日缴存1000元,其间未发生支取。按原有结息规定,王某应得利息241.95元,其中上年余额应得定期利息220元,当年缴存金额应得活期利息21.95元。而按照新结息规定,王某应得利息394.08元,其中上年余额应得利息300元,当年缴存金额应得利息94.08元。因此,王某今年结息多得152.13元。

另据介绍,截至7月22日,住房公积金全部利息均已计入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个人账户。缴存职工可以通过12329服务热线、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查询利息到账情况和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