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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4县今年高考继续实施高校及地方专项计划

时间:2016-07-03

原标题:今年高考继续实施高校及地方专项计划

我市4县在实施区域内

-盐阜大众报讯 4月20日,记者从市招生考试中心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与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我市的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和射阳县在计划实施区域内,具备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登录拟报考高校网站查阅招生简章,了解报考办法和要求。

据悉,我省今年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25个省扶持的经济薄弱县(市、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所涉及的14个县(市、区)。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的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5日前,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下载相关考生信息,由有关县(市、区)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初审并公示;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通过的考生名单并公示;高考后、成绩公布前,高校进行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须在6月27日至29日(截止时间为29日17:00),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符合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