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窨井“咬”人 产权不知属谁

时间:2016-06-24

井盖缺损一角,郭女士一脚踩空。

脚趾受伤。

烂盖窨井内有热心人做了标记。

  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消息(记者 吴云) 青年路老街坊大门西侧有一个排雨水的窨井,井盖缺损一角,井内约有一米深。5月22日早上,行人郭女士没注意踏了上去,一脚踩空,幸亏旁边的哥哥拉住了她。哥哥说:“要不是我在旁边,她的腿有可能被别断。”   22日上午8时许,郭先生和妹妹约好一起到青年路老街坊逛逛。他们走到老街坊大门西侧时,郭女士突然身子一歪,右腿陷进了一个“坑”里。走在旁边的郭先生立即拉住妹妹,妹妹坐倒在地上,低头一看,原来这个“坑”是一个窨井,井盖的一角破损了,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雨”字。   郭女士当天穿的是一条中裤,右腿从膝盖到脚趾都被蹭伤,脚趾头上还掉了一块皮,伤口较深。郭先生不知道该找谁负责,只好拨打110报警。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破损的井盖拿开,建议他们先去医院包扎,然后再找井盖的产权单位。   郭先生将妹妹带到附近医院包扎。为防止窨井再次“咬人”,老街坊的门卫找来一根木棍,绑上红布做了一个醒目的标记。   郭先生不知道该如何寻找窨井的产权单位,求助晚报:“产权单位应该对此事负责任。”   这个窨井是哪个单位的呢?水务局排水管网养护处相关负责人听说此事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巡查,确定此井并非他们所有。按照相关规定,路牙石上的窨井“谁使用谁管理”,应该属于沿街的经营单位。   老街坊相关负责人称,这个窨井产权到底属于哪个单位,他们还要再问水务局。   记者于22日下午向政府服务热线12345反映此事,至昨日下午还没有回音。   (伤者的照片为郭先生提供,有警示标志的为文字记者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