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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时间:2021-06-10
为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建立高效有序的监管模式,我市将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的。
据悉,《泰州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发布实施。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涉危”企业形成了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这个管理办法是我们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泰州本地实际制定的,是我们在全省先行先试的成果。”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负责人杨红军介绍,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涉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把这些企业管理好了,就能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管理办法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经营情况及其产生(次生)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产危数量、日常环境行为、环保信用等级、规范化考核结果等因素,把“涉危”企业分为一般涉废、重点涉废和严控涉废三种类型。不同的类型的企业分由市、市(区)和园区乡镇三个层级实施监管。
“我们坚持属地为主、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不同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杨红军表示,此举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属地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的监管责任。“科学划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管理层级,形成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有利于明确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提高环境监管效能;有利于实现危险废物科学管理,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火币网